文/楊泥娃
本已亂象百出的家政服務業近日又再爆出“污點”。近日媒體報道,在北京市某體檢中心,居然有人出售健康證。不用經過任何檢查項目,只需交上200元就能辦一本真的健康證,然而正規辦理健康證僅需76元。當記者拿著這本健康證分別去3家家政服務中心走訪時發現,有的家政服務中心根本沒有提出要檢查健康證,還有的工作人員只是草草看了一眼健康證的封面就順利通過。
當一位身患傳染病的保姆在雇主家照顧其飲食起居,甚至照看幼兒,如此頻繁的日常接觸讓人想起來便心有余悸。
健康證毋庸置疑是提供健康的證明,然而當身體健康都可以“欺騙”時,足以見其行業的信用體系缺失。現階段我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中雖有明確規定:從事公共衛生服務行業的人員每年必須接受預防性健康檢查,篩查是否患有妨礙公眾健康的傳染性疾病,同時,受檢人員的原始檢查記錄均由受檢單位報送衛生監督部門監管。
盡管在這些法規中,包括了從事食品加工、飯館、旅店等57個服務行業的從業人員,明確要求辦理健康證,但其中卻并無家政服務行業。可見,在從業人員健康準入方面,家政服務行業未設置行業規范。
然而,也正是因為法律規范的缺失,本是健康證明的健康證卻成為了利益鏈條上的一環,家政服務公司從自身利益出發而忽略了健康證的重要性,僅以健康證明作為商業宣傳的幌子,吸引消費者上門尋求家政服務,而另一邊卻置家政服務人員的真實健康情況于不顧,并且相當一部分雇主也僅從家政服務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性格習慣方面作為評判標準。
隨著我國二胎的逐步放開以及老齡化步伐的加速,家政服務行業將會有更大的需求量,家政服務行業人員的健康監管規范也亟待落地。
首先,從國家層面來說應該盡快建立和健全家政從業人員的健康標準,加強對于健康檢查行業的審核標準,明確哪些疾病不能從事月嫂、保姆等家政服務類工作。
對于家政服務企業來說,應該樹立起嚴格的企業誠信規制,對體檢者弄虛作假的行為應該“零容忍”,不能讓一些持假健康證的人員蒙混過關。行業內也應該建立起規范制度,對不能履行核查的家政公司,要加大處罰力度,保障信用體系建設也是保證企業長久發展的根基。
作為雇主自身,也應該學會保護自己,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在聘請家政服務人員時,無論是否持有健康證,都應親自再帶他們到醫院以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健康體檢中心進行一次正規健康體檢。而從業人員也應樹立起健康檢查的意識,每年主動至少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同時,每更換一個新雇主,都應再到醫院進行一次相關項目的檢查,以免在舊雇主家染病而再感染新雇主家人。
健康證不應該成為自欺欺人的工具,無論是社會的哪一方面都應從自身角度努力維護起信用誠信體系,這樣整個社會才能夠真正“健康”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