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禁借條碼收進場費
市民更多貨品選擇
黎主任告訴記者,佛山一些大小超市存在著借條碼向生產廠家收取進場費的現象,這樣一來,不少商品就因為這筆“進場費”被攔在了商場或超市的門外。
新實行的《廣東省商品條碼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商場、超市在內的所有銷售者不得對商品另行編制店內條碼,而且更不能以條碼的名義向供貨方收取進店費、上架費、信息處理費等。”如果違反以上規定,可處所收取費用一倍的罰款,最高罰款3萬元。
“有了明確的‘禁收’規定,有利于更多的商品積極采用商品條碼進入市場競爭,會給消費者提供更多的商品選擇!”黎主任高興地說。
6月全市商品條碼抽查
市民可網上查驗編碼
據了解,《廣東省商品條碼管理辦法》已經于本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按照新規定應當采用商品條碼的上述六類產品,超市或者商場就不能夠再自行使用店內編碼。
從本月1日起到下月20日,佛山市有關部門對全市上萬家生產食品、卷煙、酒、飲料、藥品、保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日用化妝品、兒童玩具和家用電器的廠家進行新辦法的核查和培訓。5月份將是各生產企業的自糾自查階段,6月起該市質監部門將對商品條碼的使用進行全市抽檢。
針對市民關心的如何通過條碼辨別商品真偽的問題,黎主任表示,一般的國際通行的商品條碼是13位數。市民們可以登錄www.ancc.org.cn網站查詢所購買的產品是否屬于冒用其他產品條碼的假貨。
看條碼也成為識別假冒產品的“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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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質監局標準與編碼所已通過省計量認證評審組的技術考核,獲取了CMA計量認證合格證書。該所由此具備了對全市商用條碼的生產、使用、印刷單位實施監督檢查的資格。去年,佛山全市新發展商品條碼系統成員253家,后續企業414家,代辦條碼膠片4870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累計1610家。